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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有“紧箍咒”:投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净资产

来源:www.vobao.com    日期:2015/4/8

导读:4月7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设定了限制。《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对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排查,对关联交易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类关联交易。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将有“紧箍咒”,而险企股东将不能再无限制地从保险公司“抽血”了。

昨日(4月7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设定了限制。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并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净资产。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对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排查,对关联交易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类关联交易。

旨在防止利益输送

保监会表示,《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和风险交叉传递。

事实上,一些新兴险企关联交易频繁,此前已引发外界高度关注。以2012年12月底开业的珠江人寿为例,笔者曾在2014年7月25日以《解密珠江人寿高收益:股权投资比例超红线》为题,对珠江人寿频现关联交易进行了报道。据当时的统计,仅2014年上半年,珠江人寿发生了四笔重大关联交易,合计金额高达29.1亿元。如此高的关联交易金额,对当时开业时间仅一年多的珠江人寿来说不可谓不大。

昨日,笔者再次查询珠江人寿官网发现,其官网披露的2014年的关联交易达到了13笔,涉及总金额超过60亿元。但去年珠江人寿的规模总保费收入在100亿元左右,相当于一半多的保费通过关联交易流向了股东的关联公司。

此外,对于险资关联交易的情况,去年10月,记者曾对150多家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截至10月22日,已有37家保险公司披露了关联交易情况,其披露的关联交易达229个(不含银行存款),涉及保险资金逾1400亿元。而这些关联交易的品种除了与关联方的存款协议外,在“其他投资”的多领域投资是保险资金关联交易发生的高频地带,且呈现出以债权计划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为主,辅以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向旗下子公司增资等特点。

未来险企需报送季度报告

笔者留意到,针对上述关联交易的特点,《通知》从保险公司总资产、重点大类资产投资总额、对单一关联方投资余额等维度,设定了必要的比例上限。

其中,一是在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中,对关联方的投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该类资产投资限额的50%;二是保险公司对关联方中单一法人主体的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与该法人主体上季末总资产的5%二者孰高;三是保险公司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并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净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依靠高现金价值保险理财产品迅速做大规模的中小险企来说,此次《通知》的下发可能不是什么好消息。《通知》指出,“在计算人身保险公司总资产时,其高现金价值产品对应的资产按50%折算。”这也意味着,如一家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卖得多,其对应资产部分,在认定时需打5折计算,由此可以进行关联交易的金额也需相应减少。《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对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排查,并向保监会上报关联交易总体报告及统计表。对关联交易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类关联交易。自二季度起,保险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向保监会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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